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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楼玻璃幕墙及采光顶工程
  发布时间:2016-04-06

兰州理工大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玻璃幕墙及

采光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兰州理工大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玻璃幕墙及采光顶工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招标人: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校本部)

项目名称:兰州理工大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楼玻璃幕墙及采光顶工程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玻璃幕墙及采光顶工程的施工(含优化设计)

二、投标人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机械员、造价员、安全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并能提供相应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5、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 省外建筑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三、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简介:包括规模、人员配备、维修人员情况等;业绩一览表:近三年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及施工的相应规模、面积、合同额等,并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备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201647日—20164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五、报名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基建规划处210

六、联系人:李老师

七、联系电话:2973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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